湖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初次办理《报到证》

     
事项名称:湖北省内普通高校毕业生派遣

办理对象:两年择业期内首次申请办理《报到证》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所需材料:

  1、毕业证(高校毕业证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中成功查询);

  2、身份证;

  3、落实就业单位的需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接收函》或招录文件等;或与户口档案托管部门签订的托管协议;(未落实就业单位申请回原籍的,此材料可略);

  4、录取院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同意放弃升学或同意退学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放弃升学申请就业的,需提供此材料)。

                         


  为减少人员聚集,防范疫情传播风险,建议您取件方式选择邮寄。 

咨询电话:4009027110

工作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00

邮寄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狮路169号学生事务部(办结结果将通过EMS或者顺丰到付邮寄)

其他办事指南详见:https://www.hbbys.com.cn/news/index/tag/bszn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2〕13号)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22〕5号)要求,从2023年起,不再发放《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以下统称就业报到证),取消就业报到证补办、改派手续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2〕13号)http://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2-05/13/content_5690111.htm

 《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22〕5号)http://www.moe.gov.cn/srcsite/A15/s3265/202211/t20221115_9915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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